調整暫估價值的原會計分錄。
按照新準則的規(guī)定,應當調整固定資產(chǎn)的原暫估價值,不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,無論是多提還是少提,只調整固定資產(chǎn)的入賬價值,以后各期應計提的折舊額按照重新確定的固定資產(chǎn)入賬價值重新計算。
沒關系。折舊照常計提,就是少提的上個月補,多提的當月少提就夠了。正確做折舊到當月就好了。(當年可以調整,下一年不能調整)。
案例:
如果暫定估價1200萬,已經(jīng)計提折舊200萬,最終結算價1500萬。當前的輸入值是多少?
1.原來的估值紅字可以反過來,目前的最終結算價是1500萬元。
2.差額也可以加到固定資產(chǎn)上。
借:固定資產(chǎn)300萬元。
借款:在建工程300萬元。
調整暫估價值的原會計分錄,暫估價值主要指企業(yè)固定資產(chǎn)。如果有些設備折舊了,就要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,這就需要計算折舊額作為此時的成本。